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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和美國在抗戰後簽訂的賣國條約如下:

《美國在華空中攝影協議》: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美機在中國領空作軍事調查的充分權利。


《國際貨幣基金協定》: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美國對中國貨幣的獨佔權。


《成渝鐵路修建協定》:

一九四六年五月成立,美國有此鐵路權利。


《中美航空協定草案》:

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日成立 美國對中國領空權。


《中美三十年船塢秘密協定》:

一九四六年九月披露,同月二十二日上海報紙轉載美國雜誌世界報消息:「中國為了購買八億餘元美軍剩餘物資,已允許美軍艦在卅年內,可在中國沿海船塢中修理。」

又英文雜誌新聞通訊同月二十八日載:「美國剩餘物資附有三十年秘約船塢協定,依此協定,三十年內,中國所有海港,美軍艦皆可自由入使用。」這是美國又霸佔了中國全部海港。


《中美憲警聯合勤務議定書》:

一九四六年十月八日在北京簽訂。規定設立「中美憲警聯絡室」,據北京警察局外事科長告記者:以後美軍肇事,依「議定書」規定,「須由美憲警處理,警局有旁聽權而已」。

在這以前,美國與蔣政府就已成立美軍事人員刑事案件條例,不久,又成立所謂「中美商務仲裁會」(後改為「中美商務公斷會」),這是美帝國主義在華「治外法權」的復活。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

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四日在南京簽訂,中國全部領土、全部事業一律對美國開放」 規定美國船舶可以在中國「開放之一切口岸、地方及領水內」自由航行,在緊急時,包括軍艦在內,可以開入中國任何不開放的「口岸、地方或領水」。

全文共二十六條又一項「議定書」。設想周到,無微不至,從第二條到第五條是關於「通商」的規定,第六條到第八條詳細規定保護僑民辦法,第九條到二十條規定應受保護的許多特別事項,第二十一條到二十四條專講航業。

其全部內容,用蔣駐美「大使」顧維鈞的話來說,就是「中國全部領土、全部事業一律對美國開放」(注: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日,顧維鈞在紐約美全國對外貿易會議上的演辭。)。

美國人在中國的經濟利益與中國人無異。美國人可以在中國居住,購買土地、房屋及一切財產,但美國限制中國人的「移民律」則仍舊有效。

美國向中國輸入商品徵稅與中國人相同。凡是中國開放港口,美船皆可通行,並能沿途起卸貨物,自由選擇「捷徑」。

條文上寫的是中美「雙方」,實際上處處只對「此方」的美國適用。

這是美國侵略者利用它的走狗蔣介石寫出來的中國人民的賣身契,是中國人民新的國恥。


《中美航空協定》: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成立。所定內容比過去協定「草案」不同的是:

  • 除原定美機能在上海等地起卸外,又增加了一個「及以後隨時同意之地點」裝卸轉運客貨。美機可在中國到處飛行不受限制。
  • 增加美機在中國領土內可作「非交通之停靠」,即除平常交通外,美機還有軍事性的降落權(注: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前報。)。中國領空主權,從此全部歸入美國掌握。

《青島海軍基地秘密協定》

一九四七年一月宣露,據合眾社報導,其內容為:「根據這一協定,一日發生戰爭時,美國與中國將共同使用青島海軍基地。」(注:民國三十六年二月四日,前報。)

這除了強迫中國承認美軍久已佔踞青島這一既成事實,還含有挑撥中國軍事反蘇的性質。


《滇越鐵路管理與川滇鐵路修築協定》:

一九四七年七月成立,規定美國對兩鐵路有權管理建築控制。


《國際關稅與貿易一般協定》: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六日在哈瓦那(日內瓦)成立,中國關稅自主權掃地無餘。


《美軍駐華美蔣秘密協定》: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七日為蔣政府所宣佈,其內容在同日蔣政府「國務會議」宣讀的外交部報告書中有:

「美國軍隊留駐中國已為中國政府所接受。」

「美軍留駐中國,將直至兩方政府認為無繼續留駐必要時為止。」

這個會議隨即通過一「美國駐華武裝部隊系由中國政府之同意而駐案」。

法國新聞社也同時宣佈:美蔣關於此事已訂有「協議」,蔣當局已把這事「照會」遞交美國大使館(注:民國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前報。)。

美國就這樣攫得了對中國作無限佔領的「合法」權利。


《中美救濟協定》: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宣佈成立,美國取得在中國進行奴化教育的領導權。


《中美海軍協定》: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八日成立,規定:

(一)由美國幫助中國建立海軍機構,包括組織、艦隊、軍港、基地學校等;

(二)由美國幫助中國培養訓練幹部,包括控制監督;

(三)由中國供給美國以海軍情報,並報告一切。


《雙邊協定》:

一九四八年七月三日在南京簽訂,美國和各美佔領區商品來華傾銷。


《中美農業協定》:

一九四八年八月五日在南京以「換文」方式成立。


 

二戰後,美國扶持的「中華民國」,實際上已成為美國的殖民地。把這些條約合在一起,美國從蔣介石手中取得了中國領土權、領空權、領海權、內河航行權、鐵路管理權、軍權、財權、警察權、司法權、國家秘密權、農業權、工礦權、商業權、海關權、文化教育權、內政「最後決定權」,外交指揮權等等。

真是從天上到地下,從海上到陸上,從政治到經濟,從物質到文化,從現在到將來,無所不包,應有盡有,所有「中國」主權,實際上盡成美國主權了。

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在美國的軍事資源幫助下,還敗逃台灣,丢掉了大陸,實際上,就是蔣的國民黨,中華民國把美國主子的中國大陸的利益給丢了!

一九四一年後,美國幫英國打歐戰,開始與英國談戰爭後利益。

英國將大英帝國的全球殖民利益給美國,換取美國的對德意戰爭。英國在中國的「不平等條約」的利益戰後將全歸美國,英國在戰時先放棄在華的不平等條約,戰後再由美國與蔣介石的中華民國簽下,由英國轉給美國上述在華的「不平等條約」。

英美兩國無力與德日等軸心國在陸地上決戰,只能在海空戰上與軸心國作戰。但是,戰爭的最終利益劃分總是要在陸軍作戰得到最後戰果。

1944年蘇聯「衛國戰爭」打敗德國,希特勒軍隊敗亡至蘇聯軍隊將兵臨城下時,美國才「登陸諾曼地」,派兵去搶戰爭的利益。德國希特勒是蘇聯打敗的,美國人在歐洲去撿便宜,搶得利益。台灣人都被戰後美國電影,媒體,歷史課本騙了,以為美國陸軍有多勇猛。

1944年中華民國卻在「豫湘桂」對日作戰中大潰敗,讓英美同盟認識到中華民國的國軍實在太差,無法對付日本。

當時,英美對軸心國日本的戰爭勝利希望只能再靠蘇聯對日參戰。這才有了「雅爾達密約」,請蘇聯對日宣戰,同意日本在中國的利益,滿洲,朝鮮,及部份日本領土,戰後歸蘇聯。

日本會投降主要也不是因為「原子彈」,主要原因是蘇聯出兵佔了滿洲,控制了朝鮮,日本失去整個戰略縱深,失去工業農業的「大後方」,日本原本欲以遷都滿洲「長春」,「玉碎一億」與美國幹到底的最後本錢,被蘇聯出兵佔據而喪失,只能投降。

戰後,中國的「外蒙古」在蔣介石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手中獨立出去,成為蘇聯的附庸國。

戰後,中國的東北鐵路利益落入蘇聯的手中,朝鮮卻被美國搶佔一半。

1950年蘇聯啟動「朝鮮戰爭」搶朝鮮半島,成為後來毛澤東的「抗美援朝」戰爭,收回東北鐵路利益,留下「伏筆」。注:俄羅斯披露的朝鮮戰爭真相

戰後,「中華民國」又再繼續與外國簽不平等條約。蔣介石又學孫中山,繼續以軍統,中統,黑幫式治國,獨攬大權,中國人民只有起來推翻國民黨的中華民國。

綜觀以上內文,孫文、蔣介石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比滿清、北洋政府還要「賣國」,簽下更多的不平等條約,黑幫式統治,讓很多黨員為理想,奮鬥一生,卻得此結果⋯⋯錯亂,叛離,悔恨,流放,自殺⋯⋯。

孫蔣國民黨的以「民主」為名賣國行為,讓英美資本主義帝國從辛亥革命以後到1949年為止,在中國以「民主自由」為工具幌子,干涉他國內政,分化國民國家,而獲得大量利益與地緣政治霸權,以中國的利益為戰果經驗,食髓知味,變本加厲。

戰後,美英資本帝國主義者,不斷在世界上以「民主自由」為餌,資本金融為工具,到處干涉他國內政,成就全球霸權。始作俑者——孫文蔣介石的國民黨「中華民國」。

國共內戰後,中國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中華民國與英美外國,資本集團所簽下的條約與債務,都不予承認⋯⋯⋯所以,為什麼到現在中美台有那麼多問題難解。

1971年,美國為了「聯中抗蘇」,拉攏中國,聯合國通過2758決議,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地位。從此,中國人真正的「站起來」了,從滿清到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所有喪失主權的「不平等條約」桎梏,才真正的廢除⋯⋯。

只有現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還再繼續守住「不平等條約」,成為美國「資本金融」「民主自由」的「殖民」統治地區,當洋奴,搞到人民意識錯亂,官員腐敗,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人民普遍又老又窮,年輕人外漂當奴工,還自鳴得意的與中國對抗。

「一黨專政」是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專利。始作俑者就是愛專權的「總理」,「國父」孫中山。而國民黨先與蘇聯勾結推翻中華民國,再與美國人媾和出賣中國。

中華民國最後在中國大陸的總統是李宗仁,1949年逃竄美國,基本上,中華民國在1949年已經亡國了。李宗仁後來返回中國大陸投奔共產黨中國。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蔣介石自己「復行視事」,在大陸宣布下台後,拉著ㄧ幫殘軍敗將,過氣文人,政客與沒落世家,跑到台灣再行割據ㄧ島,佔據中國的領土,繼續冒用「中華民國」,壓榨欺騙台灣人民,伺機再反攻大陸,逐鹿中原⋯。

「中華民國」的黑道幫會革命賣國史,詐騙史,講是講不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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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日期: 2020 年 0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