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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清掃雜物,清出幾雙以前的高跟,鞋試著穿上走幾步,居然不會走路了!腳掌變肥穿了會痛,甸著腳搖搖晃晃走不穩,還覺得怪怪的。

小孩問我女人為何要穿高跟鞋?穿這種鞋子走路簡直是虐待自己,我笑說這種高跟鞋是男人發明的,而且一開使就是發明來給自己穿的!所有用來虐待女人的東西都是男人發明的!

高跟鞋是法國波旁王朝路易十四(Louis XIV,1638年9月5日-1715年9月1日)發明的,他喜歡演戲,十三歲就登台演出,因為演過西臘神話阿波羅的角色,自稱「太陽王」。成年後身高不足,於是發明高跟鞋,他穿上高跟鞋雖沒能高人一等,至少還能別被看扁了,就發動了幾次戰爭卻贏的慘烈。

前幾年有一部電影「鐵面人」就是「基度恩仇錄」的作者大仲馬另一部小說「三劍客」最後一章改編,影射路易十四的母親奧地利安娜與人通姦生下雙生子,其中一人終生戴著鐵面具的故事。

路易十四是波旁王朝的法國國王和納瓦拉國王,從1643年至1715年在位,長達72年3月18天,是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之一,也是有確切記錄在世界歷史中在位最久的獨立主權君主。在法國建立了一個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王國,強調君權神授英明無比。

他也把大貴族集中在凡爾賽宮居住,又將整個法國的官僚機構集中於他的周圍,以此強化法王的軍事、財政和機構的決策權。

路易十四穿著高跟鞋建立起的這一絕對君主制一直持續到法國大革命時期,從此法國的文學、戲劇進入最發達的高鋒時期。

而女人穿上高跟鞋的歷史不太長,尤其是中國女人,近幾年西方人對高跟鞋設計以經到達走火入魔的竟界,Lady Gage 穿著無跟的鞋子很像踩高蹺!時常仆街摔倒也就算了,那種鞋居然昂貴無比。

還有一種紅色鞋底的高跟鞋,原本是設計來給脫衣舞孃穿的表演鞋,穿上跟本不能走路,過去西方良家婦、端正的專業女性也不肯買來穿,穿上那種紅底鞋,等於昭告所有人,表明自己就是個婊子!

人要衣裝著時不謬,得體的穿著是禮帽,不明就裡的穿著則會貽笑大方,台灣這幾年以經失去服裝的禮節和品味,一味的摹彷西方世界的次文明,用料少少、既昂貴又不實用還很不得體的服裝滿街跑,在西方,各種高跟鞋子和皮包都像徵性的意義,國人分不清處千萬別亂穿戴!

我把舊時的高跟鞋包好收好,還是換上繡花鞋適合我老去的腳,人老了才學腳踏實地實在不得已,也慶幸自己以前沒亂買昂貴的高跟鞋還整天穿著,如今膝蓋還能灣曲自如,也奉勸少年人別太早穿高跟鞋,更不要整日的穿,愛美不成,反而傷了筋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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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日期: 2019 年 0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