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新聞不斷地發送台灣女性的淫穢新聞,蘋果日報當年登陸台灣時訂下「女體+屍體」的新聞原則早就浸染一代台灣人了。各大新聞網爭著製造聳動人心的標題,讓新一代人的人性越來越沈淪,「好色貪財不怕死」儼然成為台灣人的DNA。
台灣人的新聞何以至此?其原由皆因台灣人骨子裡「重男輕女」的思想作祟。台灣人不尊重女性從漢人踏上臺灣土地當移工開始就如此了。
最近看到蔡應元的演講,他說臺灣史稱「有唐山公無唐山嬤」與史實不符,他是根據「荷蘭東印度公司」歷史文件中的數字顯示來看,荷蘭人經營臺灣從1624至1662,長達38年,那是明朝的天啓年間。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從唐山招募來臺的移工數字中顯示,每8名男性就會配1名女子一同來台灣。
從我多年閱讀臺灣史的心得思想起,當時那些唐山來的漢人都是沿海的破產農民,在本土無以為生,只能賣身外逃當外勞,來臺灣以後呢?八男配一女的方式土想也知道這是「共妻」現象。共妻的後果,相信只要是成年人都知道會有什麼社會問題。
緊接著是鄭氏的東寧王國,1662年-1683年間,前後約21年。直到鄭克塽投降以後,台灣才納入大清帝國版圖。大清帝國統治了臺灣233年,直到1895年4月的一紙《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日本。
有清一代兩百多年,臺灣人勇於械鬥,彰泉械鬥、漢人與高山族的械鬥⋯⋯,其原因都是為了佔領土地,直到日本人拿著現代化武器登陸臺灣,冷兵器對不上步槍這才緩解了島內的械鬥。
清朝的臺灣漢人對待女性基本上也是沿襲著宋明理學那一套箝制女人的作法,提倡裹小腳為美,那是直接打殘女人的雙腳,卻還要使其勞動不已,在小說《桂花巷》裡就寫了日本人嚴禁臺灣女人裹小腳,直接拿火燒,裹小腳的跑不快,就禁絕了。可是重男輕女的思想還繼續流淌在台灣人的血液中。
台灣人還有賣女兒的風氣,賣為童養媳有之,也有賣做妓女的,還有嫁女兒的時候向男方索要聘禮,還稱為「大聘、小聘」,都是要錢。
早年我曾問過長輩們聘禮這種風氣有何依據?有老人家說這是「六禮」。我笑著說六禮是「纳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可沒有大聘、小聘之說,一女豈可兩聘?還是收大娉就送做妻、收小聘只能做小妾?其下場當然是挨罵了。
日本人統治臺灣50年,分台灣人為「島人」日人為「和人」,後來才會有為了打仗徵兵的皇民化運動。如若一開始殖民臺灣就納島民為日本人,其後來一再鼓勵皇民化運動豈不怪哉?
日本人一向師承中國文化,襲用了宋明理學還歪成了「沙文主義」;還有日本人為了改良倭人血統,未婚女性不必貞節,待客之道是讓家中的少女和來訪者一起沐浴睡覺!婚後是為了保持家族血統純正才有女人守貞的閨範。難怪日本 盛產AV女優,退役還能嫁人!更可怕的是臺灣媒體還大肆報導!
當日本人統治臺灣以後,將沙文主義帶來影響至今。小時候聽大人說,人生三大幸事為:「吃中國菜、住西洋樓、娶日本婆」。前兩者不必多說,娶日本婆則是因為日本太太都是跪著服務男人。
很久以前曾經隨男性友人到過「花中花」酒店,一行人才在包廂坐定,公主們來了就在我身邊跪下,唬的我跳起來側身避禮!當場就被嘲笑,那些公主們可都與我一般年歲,卻老練的一點也不尷尬,只是眼中慍怒,我只好隨即走人。原來男人愛上酒店原因之一,就是貪圖享受年輕女人用卑微姿態的服務。
再說臺灣人共妻文化也造就了「羅漢腳」心態,男人獨食飽餐後也不太養妻小,逼得女人用祭祀的理由找男人要食物,所以台灣人很愛拜拜;臺灣男人又羨慕日本男人在家的威權,自家的女人不裹小腳就改成膝蓋跪地,祭祀拜天拜地早晚也要拜丈夫,稍有不從就踢一腳,女人被踐踏到塵埃裡去。
臺灣男人缺錢還可以賣妻、賣女,故有短篇小說《嫁妝一牛車》至今被吹捧是臺灣文學,那是「賣妻做大舅」的悲慘故事啊!
再說說臺灣人嫁女兒要大、小聘之後也還不能善了,女婿半子,婚後還要繼續透過妻子供養岳家才算結好親。否則女兒為難,婚後稍有閃失,娘家路斷,一旦失去娘家聲援,虐待媳婦時有所聞,女人若選擇逃離,則落入煙花或淪為乞丐都有,當然,這是五十年以前的臺灣社會新聞。
現代的臺灣女人還是有出嫁後仍需贍養娘家人的風俗,做丈夫的供應不多則不待見於外家,供應多了也不見得有好處。若夫妻倆的金錢觀念不協調,動輒離婚收場。
只是現代的女人離婚後稍好,起碼還識字能工作,若娘家不容,外出工作卻很容易被剝削如同工不同酬;被覬覦如職場性騷擾,甚至被惡男吸血。腦子清楚些的女人還能善保晚年,腦子不好使的女人很容易上社會版新聞。
說實話,臺灣人對待女兒好些是從38年國民黨軍隊敗退到島上10以後的事,也就是1959年之後,大批大陸外省人來台灣繁衍後代,外省人教養子女比較公平,願意栽培女兒,九年義務教育讓臺灣人也隨之送女兒上學去。可百分之九十都只讀完小學就去當女工,或是嫁人換聘金。
以前男孩匪類家人都肯縱容,可是女孩三八會被賣入妓女戶,漸漸的也去日本賣春,或是到酒家陪酒,甚至在美軍酒吧陪玩耍。
上世紀七○年代,外語系的女學生嫁洋人或是去日本出勤(賣春)都算是個出路,可以快速改善一家人的經濟條件,她們的父母也以此以驕四鄰;而流落溫泉鄉陪浴、去酒家陪酒、當舞女的女孩都會受制於皮條客,其家人只能獲取少少的金錢。一旦這些女子年老色衰,則淪落到阿公店、私娼寮、豆干厝去。
時至今日,臺灣的社會新聞會如此不堪,骨子裡就是以往那些次文化的檯面化。臺灣女人性好洋腸早就不是新鮮事,臺女EZ也非始於今日,外子說他早年就讀外語學院時,就有歐洲來的外籍學生每天都有女同學自薦枕蓆。
這些細微不見討論的情色現象早就積累有成,古人也說「食色性也」,人性如此、風氣如此,加上被有計畫的文化侵略而成,難怪「館長」要罵街,有血性的臺灣男人早就消失了,因為養不起女人身後的慾望,既不能讓女子錦衣玉食以致其全家雞犬升天,只好發揮鍵盤俠精神,看著那些脫光光或是半裸的女人嬌喘來意淫了。
臺灣的家庭教養消失了,大人教小孩用廉價獎品引誘之,一般人只注重吃喝玩樂,有些閒錢的愛風花雪月,可一旦缺錢了,女人賣肉、男人也賣,或是當起騙子滿世界去行騙,要不就一脫成名當個網紅,有名了,要有錢就更近一些。
看起來這世上的一切好像都可以用肉體換取,男人請女人高級餐廳吃一頓大餐就是想一親芳澤的前奏曲,買名牌包包送女人就是想獨佔的意圖,女孩們啊~天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白拿的奢侈品。
也有人說,寧可坐在豪車裡哭也不願坐在腳踏車後笑,可為何女子自己不能靠自己給自己發獎賞?柯P不也說了,吃一頓大餐拉出來還是便便!至於名牌包和平價衣服搭起來也怪怪的!可是身體被蹂躪了會得不名譽症狀,心態扭曲了還會禍延三代,難道都沒人想過嗎?
一代人已經殘了,不能再殘掉一代人,為人父母好好想想如何教養子女,做一個明辨是非的人,學習一技之長才能建立信心,人會老,物會壞,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有信心和志氣可以傳承下去不會消亡的。